央广网新余8月20日消息(记者刘培俊 见习记者周蓓)8月9日晚7时许,江西省新余市公安局交通支队城北大队民警在辖区劳动北路开展夜间酒驾查处行动,其间,市民廖某驾驶电动摩托车载着女儿,因涉嫌酒驾被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廖某酒测结果为3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第一次面对现场复杂的情况,廖某3岁的女儿有些不知所措,担忧地说:“爸爸,你犯错误了!”民警现场柔声劝导,“谁都会犯错误,只要不犯第二次就行”。
当事人廖某也以自身为反面教材,现场向女儿“言传身教”:“爸爸犯错误了”“犯了错就要接受处罚”“我不该抱着侥幸心理酒驾,今后不能再这样了”。最终,警方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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