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轿车行驶至和平路检查点时,遇天宁大队民警例行检查。民警现场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62mg/100ml,涉嫌
郭某驾驶苏DB***8号小型轿车行驶至和平中路检查点时,遇天宁大队民警例行检查。民警现场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50mg/100ml, 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张某驾驶苏U8***2号小型轿车行驶至长江路检查点时,遇钟楼大队民警例行检查。民警现场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8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华某驾驶苏HC***P号小型轿车行驶至长江路检查点时,遇钟楼大队民警例行检查。民警现场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8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在饮酒过程中,行为人明知驾驶员必须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或胁迫、刺激其饮酒,且饮酒后不给其找代驾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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