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深入开展,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净化社会环境。近日,
8月1日,天门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干驿派出所民警联合执法,通过数据研判在辖区内查获吸毒人员卢某(男、马湾镇三合村)、涂某(男、干驿镇陈张村)、蒋某(男、干驿镇蒋三台村)、陈某(男、干驿镇团结村)等人,采用甲基苯丙胺检测试剂盒对四人的新鲜尿样进行检测,结果呈阳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1)营养不良。吸毒可引发呕吐、食欲下降,抑制胃、胆、胰等消化腺体的分泌,从而影响食物的消化吸收。时间一长,造成吸毒者营养不良和体重下降,特别是经济困难的吸毒者,吸毒时间越长越骨瘦如柴。
(2)损害呼吸道,毒品中大都掺入滑石粉、淀粉等粉状杂物,吸食后往往引发肺梗塞,肺气肿、肺结核等肺部疾病;损害免疫系统,引发许多疾病的传播和感染。
(5)引发多种精神病症状。如自私、冷淡、社会公德意识差,有时出现幻觉冲动,导致自残、和伤人。
18新利官网